使用规范
“故说!服务”使用规则的中文版仅供参考,日文版和中文版有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本规则的日文版。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故说!服务”。使用本公司服务的客户,需同意本项规则。
客户在同意本规则的基础上点击“同意”按钮时,视为同意本规则。
基本规定
第1节:服务的使用
- 1.本规则及适用顺序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服务。本公司服务的使用条件,包括“基本规定”和“个别规定”,还可能包括各项服务的使用页面等上规定的使用条件。本规则由“基本规定”、“个别规定”和各项服务的使用条件组成。“基本规定”、“个别规定”与各项服务的使用条件不一致的,按照各项服务的使用条件、“个别规定”、“基本规定”的顺序优先适用。客户使用服务时,适用本规则,亦适用gooID使用规则,以下“本规则”中,包括gooID使用规则。 - 2.使用限制
作为服务的使用条件,本公司可能对使用进行限制,诸如设定年龄限制及限定为按照本公司规定办理手续的客户等。 - 3.未成年人的使用
未成年人客户使用服务时,应事先取得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使用服务的,视为已经取得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客户也需要承担本规则规定的责任。 - 4.使用注册
本公司提供服务时,可能需要客户注册ID(除“gooID”外,还包括本公司规定的其他经营者提供服务的ID,以下亦同。)及其他客户相关信息。
客户必须正确注册ID及信息。已注册ID或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依照所规定的方法,迅速变更ID或信息。“gooID”的注册信息的更新方法请参照此处。
第2节:ID、密码及使用终端的管理
客户应负责管理ID、密码及使用终端。客户的ID、密码或使用终端被使用时,视为客户自身使用服务,客户对此承担所有责任。ID或密码被第三方知悉、或使用终端有可能被第三方使用时,客户应立即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作出指示的应按此行事。
第3节:个人信息
- 1.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本公司在客户使用服务时知悉的客户信息中,单独或经与其他信息简单对照可以锁定客户本人的信息作为个人信息,按照本公司的隐私保护政策处理。 - 2.使用目的
本公司可以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客户使用服务的历史记录,以下亦同。)用于以下目的。- (1)服务的提供(包括发送广告)、验证、改善;
- (2)新服务的开发、实验、验证;
- (3)市场调查;
- (4)应对客户的咨询、客户支持;
- (5)确认客户是否为本人、资信管理;
- (6)请求支付费用、收费、结算;
- (7)本公司或第三方服务等相关的通知、介绍;
- (8)活动的抽奖、奖品的发送、联络、积分的赠与;
- (9)问卷调查、分析、统计、结果的通知、礼品的发送;
- (10)制作将个人信息加工为无法识别客户本人的形式的统计资料;
- (11)在本公司内部使用统计资料或向第三方提供统计资料。
- 3.向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规定的情况下将客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1)法院、检察院、警察、税务局、律师协会或者与上述机关有类似权限的机关要求披露的;
- (2)为结算客户应向本公司支付的费用等款项,向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债权代收服务商等进行或代为进行结算的经营者披露的;
- (3)将全部或部分本公司开展的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的;
- (4)本公司出于行使权利的必要的;
- (5)合并、营业转让等事由导致业务承继时,向业务承继方披露的;
- (6)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可的。
- 4.其他经营者ID上所附带信息的处理
客户以其他经营者提供的ID使用服务时,应事先同意:在该ID使用规则规定的范围内,或通过客户许可服务对ID所附带信息(头像及朋友信息等)进行访问的方式,将该ID所附带的客户信息发送至本公司或提供服务所需的服务器,及在发送信息后存储在本公司或提供服务所需的服务器。 - 5.广告宣传品的发送
本公司可以为第三方的广告或宣传等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等广告宣传品,客户对此作出事先同意。 - 6.管理负责人
本公司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为本公司负责商业风险管理的役员。
第4节:客户的内容
- 1.著作权的归属
- (1)2015年1月26日以前客户在服务中投稿、注册的提问、回答、补充提问、答谢、或者公开个人简历中的自我介绍等的文本数据相关的著作权,于投稿、注册时由客户或各权利人转让,归属于本公司及株式会社OK WAVE。此外,本公司及株式会社OK WAVE无需对该转让支付任何费用。
- (2)前项所规定的内容以外的内容归属于投稿或注册该内容的客户,但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许可本公司在运营服务的目的下,无论国内外,享有无偿且永久非独占使用的权利(包括日本著作权法第21条至28条规定的权利),并许可本公司许可服务的合作方及业务受托方使用的权利。此外,客户保证其拥有向本公司许可本项规定权利的正当权利。
- (3)客户不得就与客户的所有内容(无论著作权是否归属于客户),对本公司或第三方行使著作人格权。
- (4)客户向第三方转让本款(2)记载的内容的著作权时,应责成受让方遵守本节规定的条件。
- 2.本公司的删除行为
- (1)本公司在服务页面上登载规定服务投稿规则等的“投稿指南”。本公司认为客户的内容属于或有可能属于投稿指南所禁止的内容的,有权不经不经预先通知即可将其删除(包括设置为非公开的内容,以下亦同)或变更。
- (2)在前款规定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的,或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能不经客户承诺,删除或变更已保存的客户内容。
- (3)本公司基于(1)或(2)删除及变更客户内容的,不对客户及第三方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对于客户提出的删除或变更特定内容的要求,本公司不承担应对义务。
- 3.页面的布局
本公司可以在客户的内容登载页面上,登载包括本公司选定的第三方的广告的内容及其他客户的内容,并可以依本公司的判断决定、变更该页面布局。在客户的内容登载页面上显示广告的,本公司可以获得该广告收入。 - 4.备份
备份由客户自行负责,本公司不对客户的内容备份承担义务。 - 5.客户变更内容等
客户在可以变更或删除已投稿、注册的内容的服务中变更或删除内容时,仅限客户使用投稿、注册时所用ID进行变更或删除。 - 6.向第三方的披露、提供
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第三方无偿披露、提供客户注册、投稿、收发的内容。
第5节:费用
客户使用本公司的收费服务(包括购入物品)的,需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支付本公司规定的费用。本公司对于已支付的费用,无论任何理由均不予返还。客户未在本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本公司规定的费用的,客户应自支付期限的次日起,按年利率14.6%向本公司支付迟延损害金。
第6节:客户的责任
- 1.使用服务所需的设备等的准备
客户负责准备使用服务所需的设备并承担通讯费。 - 2.禁止行为
客户使用服务时,不得作出属于或可能属于下列各项的行为:- (1)违反法律法规、互联网上被一般遵守的规则等的行为;
- (2)对本公司或第三方带来不利、损害的行为;
- (3)侵犯人权、歧视性行为、助长此类行为的行为;
- (4)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 (5)犯罪、可能导致犯罪的行为;
- (6)引诱或劝诱自杀的行为;
- (7)注册、投稿、收发虚假信息的行为;
- (8)与色情、宗教、政治有关的行为;
- (9)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其准备行为;
- (10)造成服务运营过度负担的行为、阻碍服务运营的行为;
- (11)对服务中所含程序、应用进行分解、反编译、反向工程的行为,或用其他方法解读源代码的行为;
- (12)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 3.禁止转让权利义务等
客户不得将本规则项下客户的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或用于提供担保或者让第三方承继。客户就服务使用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专属于客户个人,不得继承。 - 4.损害赔偿
客户在使用服务时,对本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本公司发生的损害(包括律师费)。客户在使用服务时,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应以客户的费用和责任进行解决,本公司免责。
第7节:停止、限制使用等
本公司认为属于或可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通知客户即可停止或限制客户对服务的使用,并解除基于本规则的合同。客户使用多个“gooID”的,本公司可以停止或限制其全部“gooID”的使用,并解除基于本规则的合同。本公司停止客户使用服务的,可以删除客户通过服务注册、投稿、收发的信息。但是,本公司不就此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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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客户违反本规则的;
- (2)客户延误支付服务使用费的;
- (3)客户使用“goo结算”且注册在“goo结算”的收费方式不再可以使用等本公司认为客户存在信用问题的;
- (4)客户ID已失效的;
- (5)发现客户为反社会势力成员或曾为反社会势力成员、或者曾为其相关人员的;
- (6)客户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注销服务注册的;
- (7)客户的使用给服务运营带来阻碍的行为或妨碍服务运营的行为的;
- (8)由于服务提供所需设备等发生故障、自然灾害、供电不足等,本公司认为继续提供服务存在困难的;
- (9)发现客户死亡的;
- (10)连续6个月未以“gooID”登录的;
- (11)客户过去曾被停止或限制使用gooID的,基于gooID使用规则的合同被解除的。
第8节:服务的终止
- 1.本公司终止服务
本公司有权基于本公司方面的事由终止提供服务。 - 2.服务终止后的信息处理
无论何种理由,即使客户终止使用服务的(包括本公司停止、限制使用服务,或解除基于本规则的合同的情况),本公司仍可以按照本规则继续使用本公司取得的个人信息及客户的内容。
第9节:一般条款
- 1.规则的变更
本公司有权基于本公司方面的事由变更本规则。于本规则修改之日,视为客户同意修改后的规则。 - 2.服务的变更
本公司可以变更服务的内容和规格。 - 3.联系方法
客户希望联系本公司的,通过服务页面上记载的联系方式、格式或使用此处格式进行联系。 - 4.本公司发出的通知
本公司发出的通知,通过登载在本公司网站或向客户在本公司注册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方式进行。以登载在网站的时间或发信的时间,视为本公司的通知已到达客户。 - 5.业务的转让
本公司可以以承继、出售、合并等方法向第三方转让基于本规则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此时,本公司可以向受让方提供服务使用过程中取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客户在服务上注册、投稿或收发的信息及客户的个人信息)。 - 6.提供条件
- (1)就服务及服务中提供的应用、内容的可信性、合法性、安全性、权源及不侵害性、符合客户的特定使用目的、不停止服务、随时可使用服务、不终止服务等,有关其质量及内容、提供状况,本公司不进行任何保证。就goo的提供条件也请参照此规定。客户使用服务应自行承担责任。
- (2)本公司就客户不受病毒或外部攻击等不做任何保证。
- (3)本公司就通过服务注册、投稿、收发的信息不外泄、不消失或不窜改不作任何保证。
- 7.本公司的赔偿责任
非由本公司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本公司的违约行为、侵权行为责任,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是,基于本规则的客户与本公司的合同属于日本消费者合同法中的“消费者合同”的,除基于本公司故意、重大过失的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外,本公司仅就客户发生的现实、直接且通常的损害(无论是否可预见,特别损害;预期利益;数据破损、消失、失去使用机会均不包括在内),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本公司对收费服务引起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损害发生的服务的使用费(持续服务的,为1个月的使用费)或购买物品金额为上限。 - 8.适用法律、裁判管辖
本规则的解释及客户的服务使用适用日本法。就客户与本公司之间因服务发生的争议,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的专属性协议管辖法院。 - 9.限制适用
本规则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其抵触的部分不适用本规则。即便如此,与该法律法规不抵触的本规则的其他条件仍有效适用。
以上
- 制定:2000年11月22日
- 修改:2001年4月1日
- 修改:2003年3月20日
- 修改:2004年4月1日
- 修改:2004年10月28日
- 修改:2005年3月2日
- 修改:2005年9月29日
- 修改:2006年1月25日
- 修改:2008年2月21日
- 修改:2008年12月3日
- 修改:2014年1月15日
- 修改:2015年1月28日
- 修改:2015年9月30日
个别规定 应用服务
在服务中将应用下载、安装到客户使用终端的,即适用本个别规定。客户不希望通过应用提供客户信息的,则无法使用应用及服务,敬请见谅。
- 1.更新
本公司可以根据其判断变更应用的版本、功能,限制使用。本公司更新应用的,可能根据本公司的判断终止对更新前应用进行支持。 - 2.在提供应用的服务中,本公司取得本规则规定的信息以外的客户信息的,应在服务页面上明示取得信息的内容、取得时间、中止取得及中止使用的方法、向第三方提供取得信息的内容;客户应对此表示同意。
- 制定:2015年1月28日